

法治日报记者 孙天骄
近日,网约多个网约摩托车平台在三 、摩托四线城市上线,车平开云(中国)Kaiyun以“3公里5元起”的台多低价和灵活穿行优势迅速走红。然而,地上这一新兴出行方式在填补短途出行空白的线何同时,也因安全监管缺位、进行权责划分模糊等问题引发不少争议 。规范管理
便利与风险交织下,网约如何对网约摩托车进行规范管理?《法治日报》记者对此展开采访。摩托
击中短途出行痛点
“花6元就能坐摩托走街串巷,车平比打车快多了”“摩托车在高峰期不会被堵,台多价格还便宜不少 ,地上我觉得比网约车方便”……一些网友直言,线何网约摩托车凭借低价、进行灵活的优势 ,迅速成为老城区 、乡镇等区域的“通勤优选” 。
记者采访发现,网约摩托车精准击中了一些人短途出行的“痛点” 。在一些城市老城区或乡镇地区 ,道路狭窄 、停车困难、路不好走 ,骑车不便通行 ,而3公里及以内路程较短,开云(中国)Kaiyun网约车司机不愿接单 ,共享单车又受限于体力和天气 。这种情况下 ,网约摩托车完美覆盖“骑车太远 、打车太贵”的出行区间。
受访专家指出,作为网约车的“平价替代”,网约摩托车的出现并非偶然,其底层逻辑暗合了城市交通的结构性矛盾。
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施长龙介绍 ,网约摩托车之所以火起来 ,主要是因为一些城市交通拥堵较为严重,传统网约车和公交车在短途出行中不够灵活,而它能走街串巷 、快速抵达目的地,同时为摩托驾照持有者提供了收入稳定的就业机会 ,且价格实惠、成本低,具有灵活、便宜、便捷的特点,适合短途出行,手机下单支付也很方便。
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院教授郑翔认为,这种看似新颖的服务模式 ,本质上是传统“摩的载客”的平台化升级。在出租车覆盖率低 、地铁未通达的区域,摩托车载客其实一直存在 ,只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后,供需匹配效率大幅提升。
安全与监管成短板
尽管便利性突出 ,但网约摩托车的安全问题也让不少人担忧 ,如相关法规不够健全 、平台安全保障能力有限、发生意外后权责难划分等 。
“摩的在一些地方本来就是野蛮生长的状态 ,进入‘网约’模式,其管理会更规范吗?”广东深圳陈女士认为,近日发生在深圳的“摩的司机恶意伤人”事件就是摩的市场混乱秩序的一个极端案例。此前 ,她曾不止一次遇到过贴着人行道飞驰 、轰鸣 、逆行的摩的司机。
记者查询网约摩托车平台发现,比起主动管理,平台的一些做法似乎更多是为自己免责。例如,“摩的××”在其《用车协议》中提出“切勿超速、逆行 、闯红灯 、私自改装车辆 ,无牌照、无证件上路。出现以上问题的司机,被查到后 ,平台一概不负责 ,由司机本人承担”“一摩的车限载一人 ,请勿超过一个人以上出车 ,出现事故,由司机和乘客本人承担,与平台无关”等。
“×摩行”也在《用户协议》中明确:“平台仅作为信息发布和交易撮合平台 ,您与司机之间的运输服务交易由您与司机自行完成 ,平台不对司机提供的服务内容、服务质量等承担任何责任 。”
记者了解到,针对网约车,目前有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等相关规定,这种规定是否可以沿用于规范网约摩托车 ?
在郑翔看来,网约车和网约摩托车的车辆虽然都属于机动车辆 ,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管理规则差异很大,车辆的技术标准、安全系数、载客法定人数等方面差异也非常大。不能简单适用《暂行办法》等规定,该规定如果要扩张使用 ,需要对其进行修订。当前虽然我国没有统一的网约摩托车管理规定,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,从事经营性运输需取得相应资质 。各地对于是否允许摩托车个人使用 ,并进而允许商业化使用 ,相关规定也存在差异 。网络摩托车运营,不仅要保证摩托车具有相应资质 ,还要保证驾驶人具有相应资质,且网约摩托车平台应符合提供信息服务的相关规定。
施长龙认为,将《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沿用于网约摩托车存在一定可行性,但同时面临诸多挑战 。可行性方面,该办法对平台运营规范的相关规定 ,如资质审核 、数据管理等 ,可助力网约摩托车平台走向有序运营 。以网约车司机资质审核为例,网约摩托车平台能借此建立相似审核机制 ,筛选掉无照或违规记录多的人员,保障出行安全。此外,办法中的监督检查措施 ,也能为监管部门针对网约摩托车建立有效监督体系提供借鉴。
“但摩托车与汽车属性差异大 ,安全风险更高,直接套用难以完全解决其特有安全问题,像强制佩戴国标头盔、合理限速等 ,都需额外制定细则 。保险方面,网约摩托车保险覆盖缺失 、标准不统一,与网约车成熟保险体系不同,难以直接沿用,需重新构建。而且,摩托车营运合法性在多地界定模糊 ,与网约车营运法规的明确性形成反差 。所以 ,要让网约摩托车健康发展,在参考办法时,须结合其特性,制定针对性监管规则 。从目前情况来看 ,网约摩托车存在立法空白。在营运资质、驾驶员和车辆的资质审核、保险购买等关键方面,没有统一且明确的标准,使得监管部门在面对这一新兴业态时 ,往往处于‘无法可依’的尴尬境地。”施长龙说。
在他看来,立法规定的缺失 ,必然会对网约摩托车运营安全保障产生多方面影响 。在司机管理上 ,缺乏明确法规,没有统一、强制的准入门槛 。平台审核标准可能五花八门 ,甚至可能过于宽松,导致一些没有足够驾驶技能、缺乏交通法规知识,甚至有不良驾驶记录的人员成为网约摩托车司机,增加了运营中的人为失误和违规驾驶风险 。
在车辆安全方面 ,因没有法规约束,对网约摩托车辆检测、维护、报废标准等没有清晰界定。一些车况不佳、安全性低的摩托车可能长期在道路上运营,制动系统、灯光系统等关键部件存在故障隐患 ,一旦在行驶中出现问题 ,后果不堪设想 。
在保险理赔方面 ,立法空白使得网约摩托车保险种类、保额、理赔流程等缺乏规范。当事故发生时,容易出现保险覆盖不足、责任划分不清 、理赔困难等状况 ,乘客和司机的权益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,可能面临巨额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无处索赔的困境 。
立法补位细化规则
那么